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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2-12 作者: 阅读:

  赣南师范大学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现有蓉江、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在南康区、信丰县、定南县建有现代产业学院,涵盖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6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900余人。

根据《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品行端正,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3.参加2026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语文、数学A/B和英文考试科目成绩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名额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与考核

审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后续的考核通知,具体形式和日期以考核通知为准。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生申请专业要求科目的学测的三门总分(含语文、数学A/B、英文)和面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2026年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2026年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6年7月-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和其他费用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七、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证书颁发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号

咨询电话/传真:张老师0797-8393851

电子邮箱:gnnu@outlook.com

学校网址:www.gnnu.cn

本简章由赣南师范大学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第11教学楼

Address: Teaching Building No.11, South Shida Road, Rongjiang New District, Ganzhou, Ji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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